第三方鑑定服務平台系統服務使用條款


   本條款 (下稱「本條款」) 涵蓋列於宬安資訊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相關系統服務、應用軟件、網站與社羣服務 (下稱「本系統服務」)的使用。未來因客戶要求、版本更新、技術提升、科技創新......等因素造成相關服務之變動或於接獲本公司變更通知後繼續使用服務,即代表接受變更後之本條款。當您使用本系統服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其所有內容即成為您與本公司所訂協議的一部分。若您不同意這些條款,請勿使用本系統服務。 本系統服務僅限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下稱「臺灣地區」)內使用。


壹、 定義


一、 會員:係指已完成本系統服務「會員註冊程序」的使用者,或經由申請而獲得本公司正式同意的「試用者」;為避免疑義,除非另有說明,本條款所稱「會員」係為上述二種會員之總稱。


二、 使用者:係指無論是否完成會員註冊程序,所有同意本條款內容而使用本系統服務或聯結本系統服務相關資訊系統服務的使用者。


三、 會員帳號:係指完成本公司會員申請之流程後而給予您的一個線上帳號(連同密碼),會員需利用會員帳號及密碼登入並使用本系統之服務。


四、 系統服務:係指包括本公司及/或受本司委託授權之企業所開發的各項軟體或應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其所有的更新版本,以及任何本公司後續提供的輔助或附加軟體或應用程


五、 付款人:係指支付會員費後啓動會員帳號購買本系統服務之人;付款人可為使用者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與使用者相互經合法授權的第三人。


六、 內容:係指本系統中所有呈現包含但不僅限於之資訊、通訊、商品、文字、照片、影像、圖片、音樂、錄音及/或會員、使用者或其他與本公司合作之企業或內容供應商或個人透過本系統服務所提供的項目。


七、 內容供應商:係指跟本公司簽有內容供應協議,並提供前述各項內容予本系統服務使用者的個人或公司。


八、 第三方鑑定服務平台:係指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及社羣通訊軟體,向使用者所提供包含免費或付費之內容包含但不僅限於上傳、下載、搜尋、播放、傳輸、儲存....及其他相繼開發之服務(實際服務項目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貳、 執行


若 貴用戶違反本條款,本公司得自行決定停止提供服務予 貴用戶或關閉 貴用戶之本司 帳戶。為執行本條款,本公司亦得封鎖對服務或從服務所發送之通訊(像是電子郵件或即時訊息),或者,本公司得基於任何理由移除或拒絕發布 貴用戶之內容。於調查據稱違反本條款之情況時,本公司保留審查 貴用戶之內容的權利,以利解決該爭議,而 貴用戶茲此授權本公司得為該等審查。然而,本公司無法對整個服務進行監控,亦不會嘗試對整個服務進行監控。


參、 使用服務及支援使用服務及支援


一、 本服務帳戶。如欲存取多項服務, 貴用戶必須要有本服務帳戶。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可讓 貴用戶登入本司和若干本公司合作夥伴所提供之產品、網站及服務。或在某些合作網路平台存取。 貴用戶可透過線上註冊來建立本公司帳戶。 貴用戶同意,於註冊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時,不會使用任何不實、不準確或誤導之資訊。本公司對第三人所提供予 貴用戶之任何額外條款並不負任何責任。如果 貴用戶代表機構(例如 貴用戶之企業或雇主)建立一個本公司帳戶,即表示 貴用戶聲明其具有使該機構受本條款拘束之合法權限。 貴用戶不得轉讓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予其他用戶或機構。為保護 貴用戶之帳戶, 貴用戶務必將其帳戶與密碼保密。


二、 貴用戶對使用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所為之一切活動,應全權負責。帳戶之使用應保持其有效性。這表示 貴用戶必須至少每一週要登入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一次,以便讓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和相關服務保持有效,但服務付費部分之方案中另行規定者不在此限。若 貴用戶未在該期間內登入,本公司將視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已停用,並會為 貴用戶關閉該帳戶。


三、 關閉 貴用戶之帳戶。


A. 貴用戶可隨時基於任何理由取消或暫停特定服務或關閉 貴用戶於本公司註冊之帳戶。貴用戶若要求本公司關閉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本公司會關閉帳戶生效日次日AM12:00時起刪除 貴用戶帳號下之所有資料。


B. 若 貴用戶之服務遭取消、暫停或 貴用戶帳戶被關閉(無論由 貴用戶或本公司為之),將發生若干情況。首先, 貴用戶對服務之使用權利會立即停止,且 貴用戶對服務相關軟體之使用授權亦隨之結束。其次,本公司將刪除與 貴用戶帳戶下經 貴用戶自行授、覈准或啓用之本系統帳戶及關聯使用者,有關之資料或 貴用戶之內容,或者將該等資料或內容與 貴用戶或 貴用戶之本系統帳戶已間之連結解除 (本公司依法須保存者,不在此限)。 貴用戶應有定期備份計劃,因為 貴用戶之帳戶關閉後,本系統將無法取得 貴用戶之內容或資料。再者, 貴用戶可能會喪失 貴用戶對所取得之資料或產品之存取權。


C. 貴用戶之服務遭取消、暫停或 貴用戶帳戶被關閉 (無論由 貴用戶或本公司為之),對於已交付本司之相關會員費及/或使用者擴充費 貴用戶同意無需退回。


D. 額外設備/行動數據方案。 在使用多項服務時, 貴用戶將需要網際網路連線及/或行動數據/手機方案。貴用戶可能亦需要額外設備,像是:耳機、相機或麥克風。 貴用戶應負責提供使用服務所需之所有連線、流量/資費方案及/或設備,應自行支付 貴用戶之連線、方案及設備供應商所收取之費用。該等費用係外加於 貴用戶支付予本公司之服務費用之外,且本公司並不會就此等費用補償。


E. 服務通知。就 貴用戶所使用之服務若有重要事項須知會 貴用戶,本公司會寄送服務通知至 貴用戶之本系統帳戶相關電子郵件。若 貴用戶就 貴用戶之第三方鑑定服務平台帳戶提供 貴用戶之電話號碼予本公司,則本公司得經由簡訊寄送服務通知予 貴用戶,包括在登錄 貴用戶的行動電話號碼之前驗證 貴用戶的身分。經由簡訊接收通知時。



本系統服務、第三人應用程式或經由服務而提供之資料或產品,得隨時不再提供、僅在受限之情況下提供、或是因為 貴用戶所在地區或所使用之裝置而導致其提供情況有差異。



本公司致力於維持服務之運作及執行;不過,所有本系統服務皆可能不定期受到干擾及中斷,且本公司對 貴用戶可能遭遇的任何中斷或損失不負任何責任。如發生故障, 貴用戶可能無法取回 貴用戶所儲存的 貴用戶之內容或資料。本公司建議 貴用戶對於儲存在服務上或使用第三人應用程式及服務來儲存的 貴用戶之內容,進行定期備份。



本公司可能隨時變更本條款,並將於變更時知會 貴用戶。若 貴用戶於變更生效日期之後繼續使用服務,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新的條款。若 貴用戶不同意新的條款, 貴用戶應停止使用服務、關閉 貴用戶之本公司帳戶。 貴用戶同意,對於已交付本司之相關會員費及/或使用者擴充費無需退回。



有時 貴用戶會需要更新軟體,方得繼續使用服務。本公司可能會自動檢查 貴用戶的軟體版本並下載軟體更新或組態變更。 貴用戶可能亦會需要更新軟體,方得繼續使用服務。此等更新仍受本條款之拘束,但若更新隨附之其他條款,則應適用該等其他條款。本司並無義務提供任何更新,且不保證本公司將支援 貴用戶授權軟體之系統版本。此等更新可能無法與第三方提供之軟體或服務相容。 貴用戶得藉由解除軟體之安裝,撤銷 貴用戶對於未來軟體更新之許可。



本公司有時可能會需要移除或變更服務之功能或性能、或停止提供某項服務或對於第三方應用程式及服務的存取權。除依相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就任何已訂購的資料、數位商品或應用程式,並無義務提供重新下載或是替換版本。



本系統及/或本系統上之界面、工具係經授權使用而非賣斷,且未由本公司明示授與之軟體所有權利,不論係依默示、禁止翻供或其他方式為之,均保留為本司所有。本授權並未授與 貴用戶為下列任何行為之權利,且 貴用戶不得為下列任何行為:


一、 規避或繞過設在軟體或服務內或與軟體或服務有關之任何技術保護措施;


二、 對服務內含或可經由本系統服務而存取之任何軟體或服務之其他形式,進行反向組譯、解編、解密、破解、模擬、應用或還原工程,但若相關著作權法明示許可此類活動者,則不在此限。


三、 將軟體或服務之元件分開並安裝於不同的裝置上;


四、 公佈、拷貝、出租、租賃、出售、出口、進口、散布或出借軟體或服務


五、 移轉軟體、軟體之任何授權或服務之任何存取權或使用權;


六、 以任何可能干擾他人使用任何服務、資料、帳戶或網路之未經授權方式使用服務


壹拾、 付款條件


若 貴用戶訂購服務,則下列付款條件適用於 貴用戶之訂購,且 貴用戶茲接受下列條件。


一、 費用。本系統服務對通過申請之會員採年費年繳制收取相關系統服務及使用費, 貴用戶同意針對 貴用戶自行選定之本系統服務會員費應全額支付。


二、 本公司及本系統服務或使用費用均已包含相關稅賦。 貴用戶需就此等稅賦或其他費用之支付全權負責。若本公司未能按時收到 貴用戶之全部款項,本公司得中止或取消本服務。


三、 當 貴用戶使用金融卡或信用卡, 貴用戶因使用銀行提供之支付工具或服務下所產生之費用蓋由 貴用戶承擔。如需詳細資訊,請連絡 貴用戶之銀行。


四、 退款原則。除非另有明文規定或特別的服務優惠方案,否則所有訂購都是最終且不可退款。


壹拾壹、 簽約機構


準據法及爭議解決地點簽約機構;準據法及爭議解決地點


一、 本合約僅限於台灣地區使用:針對免費及付費之服務,本條款以及本條款或服務所引發或相關之任何爭議,均以台灣之法律為準據法。 貴用戶與本公司皆同意,如雙方發生合約爭議時在台灣地區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友好協商。


二、 如仍無法解決以台北地方法院為解決本條款或服務所引發或相關之任何爭議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壹拾貳


若 貴用戶具有請求任何賠償之依據(包括對於本條款之違反),在相關法律許可的範圍內, 貴用戶同意僅向本公司,行使 貴用戶之唯一救濟,亦即:就直接損害要求賠償,但最多不得超過相當於 貴用戶在違約發生當月之服務費用數額(如服務係免費,則不超過 新臺幣壹仟元)。


壹拾參


在相關法律許可的範圍內, 貴用戶不得請求任何:(i) 衍生性損失或損害;(ii) 實際或預期利益之喪失 (無論直接或間接);(iii)實際或預期收入之喪失 (無論直接或間接);(iv) 由於貴用戶以非個人身分使用服務而引起之合約或交易喪失或其他損失或損害;(v)特殊性、間接、附隨性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及 (vi) (在法律許可之限度內) 超過上述第壹拾伍條所述之直接損失或損害。若這項救濟權無法完全補償 貴用戶所遭受之任何損失,或是無法達到其基本目的,或若本公司已獲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則該等限制和排除亦適用。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該等限制與排除適用於與本條款、本服務或與服務有關之軟體相關事宜或任何主張。


壹拾肆


對於未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條款下之義務,在該未能履行或遲延係因本公司所無法合理控制之情事(例如:勞資爭議、天災、戰爭或恐怖行動、惡意破壞、意外或遵行任何相關法律或政府命令) 所致之限度內,本公司無須負責。